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 103 年度輔導學校推動能源教育計畫及
莊敬國小 103 年 4 月 24 日莊小學字第 1030002437 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配合經濟部推動能源教育競賽,辦理國民小學能源
戲劇競賽縣內初審遴選,通過縣內初選者擇優報送參與全
國競賽複選與決選;經全國賽決選者參酌「本縣立各級學
校教職員獎懲要點」核予指導教師獎勵如下:
(一)第一名:記功 2 次。
(二)第二名:記功 1 次。
(三)第三名:嘉獎 2 次。
(四)第四名:嘉獎 1 次。
(五)第五名:獎狀 1 幀。
(六)第六名:獎狀 1 幀。
三、檢附活動計畫供參,請貴校踴躍組隊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