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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4-05-15 | 點閱數: 521

一、為激勵更多教師參與特殊教育研究,旨揭報名時間延長至
103 年 5 月 19 日止,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
二、本案研究計畫重點如下:
(一)辦理時間:每案以 3 至 9 個月為原則,並於 103 年 11 月 30
日前執行完畢。
(二)參加對象:本縣公立中等以下學校(含附設幼兒園)特
殊教育班或普通班教師,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校(園
)長及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教師,並以學校為申請單位

(三)辦理內容:本案研究分為「特殊教育行政及政策類研究
」及「特殊教育課程與教材教法」等 2 類,並以「在家
教育」、「巡迴輔導教育」、「普通班融合教育及支援服務模式」、「個別化教育計畫」、「身心障礙教育專
業團」、「學前特教及融合服務」、「資優班教學及學生輔導」等主題為研究重點;各校提報之研究計畫相關
格式請參考附件內容。
(四)欲申請辦理本案之學校,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 ht
tp://http://www.tyc.edu.tw/ses/)「公文附件區」下載相關
申請表件。
(五)本案相關表件填寫完竣後請於 103 年 5 月 19 日前將電子檔
MAIL 至新屋國小輔導室高麗敏主任之信箱(limim8@yah
oo.com.tw )並逕(寄)送紙本至本縣新屋國小輔導室
(桃園縣新屋鄉新生村中正路 196 號)。
三、如對旨揭活動有任何疑義請洽活動聯絡人:高麗敏主任,
電話: 03-4772016#610 。
四、檢送本縣 103 年度鼓勵特殊教育研究方案(含行動研究)實施計畫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