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民小學 113 年度第一次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2 月 2 日桃教人字第 1130009823 號函辦理。
二、甄選職稱及名額:
(一)職稱:約僱人員(總務處幹事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三、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自 113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至 113 年 2 月 17 日(星期六)止,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http://www.cpa.gov.tw)「事求人」網站、本校網站(https://www.djes.tyc.edu.tw)、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四、所需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五、工作項目:
(一)辦理總務處綜合行政業務8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0%。
六、工作期間:本案職缺係代理總務處幹事自 113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7 月 2 日止請假期間之職務,實際起聘日應以桃園市政府核定僱用日期為準;本案職缺倘代理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約僱人員進用及考核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辦理。
七、計酬方式: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以約僱五等 280 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 37,800 元。
八、報名方式:
(一) 採親自或委託報名:請自行下載填寫本簡章後附之報名表以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於113 年 2 月 15 日(四)至 113 年 2 月 17 日(六)每日下午 3 時前送達本校人事室(地址:桃園市八德區忠誠街 18 號。電話: 3635206 分機 710 人事室呂主任或分機 510 總務處陳主任)。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表件請依本簡章後附之報名表件格式下載填具):
1.報名表及簡要自述(請填妥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5.退伍令(無則免附)。
6.僱用切結書。
7.委託書(親自報名者免付)。
8.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無則免附)。
9.以上各項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九、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將以電話個別通知,請務必留下電話聯絡方式,並保持暢通,以免影響權益。若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未接獲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補件或退還應徵資料。
十、甄選完成後,俟桃園市政府核定正、備取人員名單後,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正取人員逾時未報到及未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正取人員於僱用期間起 3 個月內中途離職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