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縣 103 年國小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服務委員會第 2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二、 | 旨揭甄選試教科目調整如下: |
(一) | 內容:以國民教育階段之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學生實施普通教育課程領域之調整應用手冊為主及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大綱(民 102 ,可自教育部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網站下載)。 |
(二) | 科目:國民小學五年級國語文為○○版教材、五年級數學為○○版教材。 |
(三) | 單元:由國語文、數學教材中公開抽出各 5 單元,合計 10 單元(各單元請依據特殊教育課程大綱設計教學內容且至少融入二項特殊需求領域能力指標內容)。 |
三、 | 上開試教科目調整係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 102 學年(102 年 8 月)起全面試辦特殊教育課程大綱之政策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