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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註冊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4-04-26 | 點閱數: 100

 

113學年度第1學期經濟弱勢就學費用補助申請

一、申請時間:從5/1起至6/14止。

二、申請條件:

1.通過113年度低收、中低收資格

2.家境清寒(需提交112所得財產證明)

3.突遭變故(需提交近半年的事故證明或診斷證明)

三、申請流程:

1.請有意申請的家長,每位學生填寫一張申請單,申請單可從附件中下載或跟各班導師領取(預計5/2發下)

2.詳填申請單,備齊相關文件後交至各班導師彙整。

3.申請個人所得和財產證明,5/1後至國稅局6/1後至地方稅務局臨櫃辦理(若委託他人代辦,請攜帶身份證和印章,並填寫委任書),或自行下載列印,辦理方式請詳閱附件說明。

4.請在6/14交至各班導師,以便導師收齊後交至註冊組彙整,逾期未交申請表,視同放棄申請

附件一:113上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申請表

附件二:申請個人所得和財產清單方式說明

附件三:委任書-範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