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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4-06-13 | 點閱數: 61
一、 倘欲申請旨案績優單位或績優人員者,請於 113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前將推薦表、中輟溫馨輔導案例、簡報檔(1 至 2 頁,需含 2 至 4 張照片)、佐證資料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書面各 1 式 4 份逕寄本局,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另請將電子檔寄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anitahou@ms.tyc.edu.tw),以利審查。
二、 薦送人員資格及各推薦資料格式等事項請參閱國教署旨揭評選計畫。
三、 檢附旨案評選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