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4-06-04 | 點閱數: 563

一、依據桃園縣特殊教育白皮書及桃園縣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培育國小學生領導才能,本次活動透過任務執行、討論省思、教學活動、分組合作,使學生體驗領導與被領導的情境。
三、辦理日期: 103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至 103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二)。
四、活動地點:桃園縣三光國民小學(336 桃園縣復興鄉三光村 6 鄰 7 號)。
五、參加對象:桃園縣各國小升六年級學生,擔任自治市(鄉)小市(鄉)長或具有一學期以上班級幹部之經驗且具自信、負責、人際溝通與問題解決等優異領導能力,經學校推薦 1 名參加。
六、錄取人數:依傳真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30 人,額滿為止。
七、本案由學校推薦並傳真報名,每校可薦派 1 名學生報名參加,請將報名表(詳見計畫)詳細填寫完畢後,於 103 年 6 月 5 日(星期四) 8 時開始至 103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截止傳真( 03-391-2792 ),請注意傳真報名時間,逾時及資格不符皆視為報名無效。
八、本案聯絡人:三光國小潘志豐老師(電話: 03-3912230#31)。九、本次活動需自費新臺幣 1,000 元整。
十、檢附本案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