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時間:於 113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前,由主辦單位以下列方式通知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學生,以公假參加 113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40 分於東安國中(南區)、壽山高中(北區)舉行之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一) 本比賽官網公告獲選名單(網址:http://art105.tyc.edu.tw/)。
(二) 公文函請各得獎學校轉知獲選學生及指導老師。
(三) 主辦單位完成前項作業,即視為參賽通知已送達參賽者,參賽者及其關係人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申訴。
(四) 未取得決賽代表權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其餘規範請詳閱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