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案本局業以 103 年 4 月 1 日桃教體字第 1030021455 號函及 1
03 年 4 月 24 日桃教體字第 1030027336 號函諒達。
二、本次活動參與學校至目前為止計 38 校 55 場次,活動尚有名
額,並核予帶隊教師每場次 3 小時教師研習時數,請各校
踴躍報名。
三、為利教師研習時數核予,請報名學校於報名作業完成後,
另至本縣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passport.tyc.e
du.tw)─新榮國小項下登錄報名。
四、檢附「103 年度縣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教學活動
」計畫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