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學組長 - 教師研習競賽 | 2025-01-08 | 點閱數: 47
一、 依據本局 113 年 12 月 19 日召開「本市 113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第 4 次分團聯席會議」會議決議及同年 10 月 14 日桃教中字第 1130099316 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案計畫委請楊梅國中承辦,參加對象修正如下:
(一) 國教輔導團團員組: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113 學年度各領域/議題/(主題)跨領域至少繳交 1 件(每組至多四人為限,組內可包含一般教師),並列入本市國教輔導團輔導小組服務績效考核。
(二) 一般教師組:每校至少 1 件(不含輔導員)。全市國中小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但不含實習教師)。各校自行推薦或遴派教師進行(每組至多四人為限,組內不得含輔導團團員),並請教務處彙整相關資料逕送參賽。
(三) 前一學年度曾榮獲本競賽「特優」獎項之團員及一般教師,請隔年再送件參賽。
三、 其餘事項逕依本局原函及修正後計畫辦理,本案計畫聯絡人:楊梅國中秀才分校宋建鋒老師,聯絡電話: 03-4756261 轉分機 311 。
四、 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