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民小學 114 年度幹事甄選簡章
缺額:委任第 5 職等或薦任第 6 職等至第 7 職等幹事 1 名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 5 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
(二)無高普考、各項特考及格後尚在轉調限制期間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之各款情事之一者,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9 條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不得任用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之規定。
(四)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認真,注重行政倫理,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者。
(五)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 Word 、 Excel)等文書編輯與網路操作能力。
(六) 具有辦理事務業務工作經驗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未來視學校需求,需兼任行政組長職務(事務組、出納組)、全校公物修繕及管理、小額採購、辦理家長會業務、辦理圖書館業務、工友與約用人員管理及其他相關業務、協助出納組各項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並視學校情形調整相關職務。
報名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無須郵寄紙本資料,現場或通訊報名者恕不受理。意者請於 114 年 2 月 7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資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方式: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包含面試及電腦測驗等);未獲參加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報到:錄取正取 1 名、備取 2 名(候補期間為 3 個月),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結果。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