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4 年 1 月 24 日桃教小字第 11400052311 號函續 辦。
二、旨揭實施計畫摘要如下:
(一)徵選類別及參賽組別:
1、童詩創作:國小組(小學 1 至 6 年級)。
2、作文賞析: (1)低年級組(小學 1 至 2 年級)。 (2)中年級組(小學 3 至 4 年級)。 (3)高年級組(小學 5 至 6 年級)。
3、中學生作文:國中 1 至 3 年級。
(二)活動內容與參賽方式:
1、活動內容:學生可就本年度主題內容將自己的概念與想法透過文章寫作、童詩創作等方式呈現。
2、參賽方式:
(1)報名方法:請逕向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方式及 收件期限各校依截稿日程自訂,只須於本局核定收 件期限前由各校承辦教師收齊統一於截稿前完成作 品報名與上傳程序)。
(2)徵稿時間:自 114 年 4 月 1 至 114 年 4 月 30 日止,請學 校教師統一將參賽作品上傳至「桃園市閱讀計畫網 站」( http://read.tyc.edu.tw ),完成投稿。
(三)參賽資格:每類別每人限參賽 1 件作品(國小依照年段與 主題投稿),不接受以共同創作方式投稿,另請貴校教 師統一收齊後,將貴校學生投稿資料(學生繳交電子檔 案後由承辦老師傳送文字檔案至投稿網站)一併上傳。
(四)錄取名額及獎勵:
1、童詩創作、作文賞析及中學生作文計 3 項(共 5 組), 每組獎勵如下:
(1)特優 5 名:獎狀 1 紙,禮券 500 元( 5 組共計 25 名)。
(2)優選 15 名:獎狀 1 紙,禮券 300 元( 5 組共計 75 名)。
(3)佳作 15 名:獎狀 1 紙,禮券 200 元( 5 組共計 75 名)。
(4)入選:獎狀 1 紙(擇優至多以參賽人數 10%以 內)。
2、以上獎項由本局審核後頒發以資獎勵;獎項依實際參賽作品數量給獎,經評審裁定結果得從缺。
(五)評選: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比賽結果預定於 6 月公告 (依本局公告日期為主)公布於「桃園市閱讀計畫網 站」( http://read.tyc.edu.tw ),獎勵名單與獎狀經 本局核定後,以掛號郵寄方式請各校轉頒。
三、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楊梅區楊明國小學務主任徐主 任(聯絡電話: 03-4754929 分機 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