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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 教師研習競賽 | 2025-04-21 | 點閱數: 13
一、 因應「家庭教育法」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 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培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對各類家庭教育課程、教材、輔導及服務之能力,並強化親師間 之功能效能與品質,以增進學校提供之家庭教育功能,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 本案於 114 年 5 月至 7 月辦理 3 場次教師增能課程,課程及報名資訊詳如附件,轉知教師並鼓勵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