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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學生競賽 | 2025-06-16 | 點閱數: 21
一、 依據桃園市 112 暨 113 學年度國際教育總體工作計畫辦理。
二、 因原預定徵集作品尚有餘額,爰擬辦理第二次徵稿,以擴大學生交流及經驗分享之效益。
三、 第二次徵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各校得推薦至多 3 篇優良作品,已參與第一次徵稿者亦得再行推薦至多 3 篇。作品徵集總量上限為 200 篇,依繳交先後順序受理。
(二) 倘作品徵集達上限,將公告於桃園市國際教育中心網站及 LINE 群組,俾利各校掌握訊息。
四、 檢陳國際教育及交流學生徵文活動第二次徵稿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