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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5-06-26 | 點閱數: 9

檢送「本府 114 年公教員工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

(一) 優惠對象及方式:
1、優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公教員工,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約用人員,以及本府所屬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之職員。
2、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方案。
(二) 本府係提供優惠措施資訊予同仁自由參考運用,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同仁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相關規定辦理,本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服務機構間之履約爭議。
(三) 案內優惠措施效期為 2 年,期間如終止特約關係,或托育服務機構停止營業,將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四) 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及優惠措施,可自行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福利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