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6 月 27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42601509A 號函辦理。
二、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 105 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時間: 114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起至 9 月 1 日(星期一)止。
(二)參賽資格:
1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 3 分之 1 ,報名團隊僅 1 人者,須為新住民; 2 人者須至少 1 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報名方式:可紙本郵寄、 E-mail 或網路報名。
1 、紙本郵寄:標記「新住民舞蹈比賽」,寄至 220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 59 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張勝傑專案經理。
2 、 E-mail 報名: nidcnidc2023@gmail.com 。
3 、網路報名: 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
(四)比賽日期:
1 、南區初賽: 114 年 9 月 27 日(星期六)高雄市文化局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
2 、北區初賽: 114 年 10 月 4 日(星期六)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演藝廳。
3 、中區初賽: 114 年 11 月 1 日(星期六)南投縣文化局演藝廳。
4 、全區決賽: 11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六)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
5 、上述時間公佈官方網站 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不另以電話通知。
(五)比賽辦法:
1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1)A 組:以 3 至 5 分鐘為限。(2)B 組:以 5 至 7 分鐘為限。
4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五、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張先生,電話 02-2272-2181 轉 2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