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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114 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 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子計畫十五:國中小永齡課程認證計畫」 1 份,延長原報名時間至 10 月 7 日。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為國小教師增能研習,期望透過學習扶助教材教法運用 研習,提昇教師應用教學資源之專業知能,培育各校學習扶 助之種子教師,增進運用學習扶助民間資源之能力、結合民 間資源平台與教材,強化各校學習扶助成效。 |
| 四、 | 確認報名請填寫下列調查表( https://forms.gle/HWng5FUhjKc1qbgT9 ),以利通知學員,並協助修正報名問題。 |
| 五、 | 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 ( 差)假登記,可於研習結束後二年內覈實補休。 |
| 六、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新勢國小輔導主任林姝君(電 話 03-4937563 轉 6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