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桃園市政府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辦理 114 學年度「校校有戶海」推廣計畫,補助 30 校辦理戶外教育課程,帶領學生走出教室進行體驗學習。名額有限,敬請各級學校踴躍申請。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申請辦法如下: |
| (一) | 補助金額及名額:每校最高補助壹萬元,共計補助 30 校。 |
| (二) | 申請對象:本市各級學校,申請參與之學生人數須達 20 人以上(帶隊教師及講師人數另計)。 |
| (三) | 申請資料:申請學校須繳交擬辦理之課程教案(如有學習單請一併提供),格式如附件。經本中心審核後,公告補助名單。 |
| (四) | 課程內容:申請課程須於桃園市內實施,並具戶外教育性質,例如:本市環境教育場域參訪、校內攀樹體驗、定向越野活動等各式戶外學習課程。惟不包含遊樂區等觀光性景點。(可參閱桃園在地化課程資源: https://reurl.cc/2Qnl2r) |
| (五) | 補助項目:限於門票、體驗費、實作材料費(請敘明實作內容)、車資、膳費、茶水費、學生保險、講師鐘點費(含內聘/外聘說明)及雜支(不得超過總經費 5%)等項目,不足部分由各校自籌。 |
| (六) | 申請方式:申請表及教案請先掃描成 PDF 檔, Email 寄至本中心信箱: tycoemec@dsjhs.tyc.edu.tw 。核定後,正本資料與核銷資料一併寄出。 |
| (七) | 申請截止日期: 11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 |
| (八) | 預定公告日期: 114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一)。 |
| (九) | 辦理期限:核定公告後至 115 年 6 月底止。 |
| 三、 | 附件及資訊:申請表單及教案格式請參閱附件或至本中心官網下載,相關公告及最新資訊請參閱: https://www.oemec.tyc.edu.tw 。 |
| 四、 | 教案參考資源:可參閱本中心教案分享網頁: https://www.oemec.tyc.edu.tw/Module/DFiles/Index.php 。 |
| 五、 |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桃園市戶海中心黃貞蓉老師或李宛庭老師,電話:(03)458-3500 分機 837 、 8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