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
| (一) | 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 (二) | 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 (三) | 傲騰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 (四) | 采盟文教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 (五) | 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限大溪區公立國中小學生申請)。 |
| 二、 | 申請程序如下: |
| (一) | 請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各項應附證件(可免附戶口名簿)交由就讀學校先行初審,表件為影本需請學校承辦人核章。 |
| (二) | 學校初審無誤後,請各校承辦人員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網址: https://scholarship.tyc.edu.tw )」填報學生申請資料(即日起起至 114 年 11 月 17 日進行填報;帳號、密碼為教育部公告之學校代碼(6 碼);撥款帳戶請填寫學校公庫資料)。 |
| (三) | 請各校承辦人務必於 114 年 11 月 17 日前至獎學金網站填報學生資料(未完成線上申請,不予審查),並將書面申請資料於 114 年 11 月 18 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 至本市富岡國中總務處(地址: 326005 桃園市楊梅區中正路 456 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桃園市獎學金)彙辦,逾期歉難受理。 |
| 三、 | 本次受理之 5 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僅需填寫 1 份申請書 ,若獲獎,將擇優錄取。 |
| 四、 | 本局預定於 115 年 4 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網站」公告,並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知學生。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
| 五、 | 獎學金領取事宜: |
| (一) | 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永瑞基金會辦理頒獎典禮,請學生出席現場領獎;倘未辦理頒獎典禮,則改由富岡國中協助於 114 年 7 月底前匯入各校公庫。 |
| (二) | 采盟文教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財團法人采盟文教基金會辦理頒獎典禮,請學生出席現場領獎;倘未辦理頒獎典禮,則改由富岡國中協助於 114 年 7 月底前匯入各校公庫。 |
| (三) | 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傲騰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由富岡國中協助於 114 年 7 月底前匯入各校公庫。 |
| 六、 |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富岡國中總務處謝老師,電話:(03) 4721113 分機 510 或本局國中教育科許小姐,電話:(03)3322101 分機 7525 , E-mail : 10037723@ms.tyc.edu.tw 。 |
| 七、 | 檢送國中小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等 5 項獎學金實施要點、申請書、印領清冊暨學校帳戶資料、承辦人群組 QR code 及注意事項各 1 份;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