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桃園市大忠國小

:::

主內容區域

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6-03-10 | 點閱數: 72

有關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 4 點,並自 115 年 3 月 1 日生效。

 

  • 簡任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pdf
    1) 簡任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pdf
  • 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四點修正草案規定對照表.pdf
    2) 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四點修正草案規定對照表.pdf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