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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6-03-17 | 點閱數: 8

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為商借教師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
1 、為遴聘具實務經驗之商借教師,借重教師專長進入校園參與課程發展與實證資料蒐集;並協助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需商借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各 1 名,共計 2 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2 、茲請貴校參閱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 115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函送國家教育研究院,後續將依上述原則進行審查遴選。
3 、本案如有聯繫事宜,請逕洽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人:劉芳邑,聯絡電話:(02)7740-7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