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15 年市長盃硬筆書法競賽決賽注意事項
一、依據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8 日桃教終字第11500003231號函及桃園市 115 年市長盃硬筆書法競賽實施辦法辦理。
二、各組報到時間、地點:
1、第一梯: 115 年 4 月 11 日(六) 8 : 00-8 : 30 一到三年級甲乙丙組、四年級甲組
2、第二梯: 115 年 4 月 11 日(六) 9 : 10-9 : 40 四年級乙丙組、五六年級甲乙丙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教師組
3、地點:大忠國小穿堂
三、各組比賽時間:
1、第一梯: 115 年 4 月 11 日(六) 8 : 40-9 : 10 一到三年級甲乙丙組、四年級甲組
2、第二梯: 115 年 4 月 11 日(六) 9 : 50-10 : 20 四年級乙丙組
115年 4 月 11 日(六) 9 : 50-10 : 30 五六年級甲乙丙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教師組
四、報到注意事項:
1、報到時繳交著作權及肖像權使用授權書每人一張(附件四)。
2、報到後請將識別貼紙貼在左手臂上,供賽場人員查核身份。
3、參賽人員請依循指示到各比賽教室,非參賽人員請在一樓休息區等待。
五、競賽注意事項:
1、選手請在賽前十分鐘進入試場,依編號就座,賽務人員會進行說明。
2、手機要關機或調整靜音,違規者,取消比賽資格。
3、比賽工具:限用黑色不可擦拭的原子筆、鋼珠筆、中性筆、鋼筆等(1、 2 年級得使用鉛筆),不得使用軟筆尖的筆種。若遇有爭議之筆種,由評審和主辦單位認定,工具不符將不予錄取,不得異議。
4、比賽場地不提供桌墊,參賽選手可自行準備墊板或空白紙張。但不可參考任何的範本或資料。
5、一律以繁體楷書字體書寫,亦可書寫常見之古帖字,不加標點符號;落款字體不拘,可蓋印章,內容參照決賽公佈題目為原則亦能以常用落款形式書寫,但不可書寫校名,違規者不予評審。
6、決賽用紙提供每人二張,比賽完畢繳回一張即可,非主辦單位提供用紙不予評審。
7、要交作品時,可在賽務人員面前拍攝自己的作品後繳交。
8、比賽開始超過 5 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逾時不繳卷者,不予計分。可提早交卷,但試題不可帶出場。
六、因參與人數較多,建議進入校園後佩戴口罩。
七、帶隊老師或家長請先與參賽選手約定比賽後的會合地點,避免擠在樓梯口造成擁擠和尋人不易。
八、本校不提供停車位,校園周邊為紅黃線請勿停車以免被拖吊。停車可至大忠街【力揚大忠國小地下停車場】或本校對面停車場(只接受電子票證或電子支付),兩處停車場皆為民營,若有停車問題請與業者洽詢。(如下圖)
九、最新消息和相關資料表件下載,請見本校網頁右側競賽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