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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文件 訓育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6-04-14 | 點閱數: 47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5 年 4 月 13 日桃環綜字第 1150027873 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學校團體於 115 年上半年度前來本市新屋環境教育園區之「碳索生活館」參與環境教育課程,該局特辦理旨揭課程。
三、 每場次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5,000 元整,用以補助前往本館之交通車車資,若實際車資未達 5,000 元者,餘額可補助部份午餐費用。
四、 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報名資格之權利,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和昱國際永續有限公司,聯絡電話: 0908-791-880 。
五、 檢附原函及相關資料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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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50032698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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