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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忠資訊組 - 教師研習競賽 | 2014-08-25 | 點閱數: 587

 一、依據本局 103 年 8 月 12 日桃教小字第 1030055698 號函暨同安國小 103 年 8 月 13 日同小教字第 1030005345 號函辦理。

二、旨揭測驗重要訊息摘錄如下:
(一)報名時間: 103 年 9 月 9 日(星期二)起至 9 月 12 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以學校為單位受理報名。
(二)測驗日期及地點: 103 年 11 月 22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 12 時假桃園市同安國小。
(三)本測驗活動採筆試方式辦理,選讀書目計 6 科,每位測驗者報名每科書目考試費用為新臺幣貳佰元整,每人至多報考 5 科書目(請自行衡量書寫速度與能力,決定報考科目數)。
(四)參加測驗人員獎勵方式如下:
1、每書目測驗成績達 90 分(含)以上者,核頒獎狀 1 張(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視同著作 0.2 分)及研習時數 24 小時。
2、每書目成績達 80 分(含)以上,未達 90 分者,核頒獎狀 1 張(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視同著作 0.15 分)及研習時數 18 小時。
3、每書目成績達 70 分(含)以上,未達 80 分者,核予研習時數 15 小時。
4、每書目成績達 60 分(含)以上,未達 70 分者,核予研習時數 10 小時。
5、成績為 59 分(含)以下者,不給予任何獎勵。
6、另為鼓勵準時參加應試且成績分數非 0 分者,該科另給予基本研習時數 2 小時。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同安國小教務處,聯絡電話:(03)3269251 轉 210 ;旨揭實施計畫請逕至本局國小教育科( http://www.tyc.edu.tw/des/)檔案下載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