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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6-07-20 | 點閱數: 6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業經法務部於一百十五年七月七日以法廉字第 11506001470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一百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生效。

  •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 公文.pdf
    1)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 公文.pdf
  •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總說明.pdf
    2)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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