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日來「劣質豬油事件」的食安問題,本校未使用問題食品,並且會持續掌握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最新公告,並停止使用或販售不當油(食)品,請各家長師生安心。
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本(103)年 9 月 7 日、 8 日發布新聞稿,呼籲食品製造業者、餐廳業者及小吃攤販業者,應立即停止使用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全統香豬油」或工研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合將香豬油」及其下游廠商所產製之問題產品,而本校均未使用其產品。
二、本校確認學校油品、生鮮農產品、肉品、蛋品、水產品等,皆具有 GMP 標章、 CAS 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 TAP )或藥物殘留檢驗合格等。
五、附上截至 9/11 止問題搜油食品一欄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