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2 月 8 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 1030142570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資源教室輔導員」報名資格如下: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
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社工等相關科系畢
業。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
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
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倘有意願報名者請於 10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前備妥相關表件,並於報名時間內掛號郵寄至國立霧峰高級農工職業
學校( 413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1222 號)教務處收,餘詳如
附件。
四、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逕洽聯絡人:張婷婷(Tel : 04-370
61228 ;傳真: 04-23321575)。
五、隨文檢附簡章、報名表、寄件封面、工作手冊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