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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4-12-23 | 點閱數: 531

一、依據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 103 年 12 月 17 日惠明學字第 1031000293 號函。
二、本案招生對象為全國各地區領有視覺障礙或視多重障礙身心障礙手冊之國教階段學生,以家庭低收入戶學生為優先。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逕洽聯絡人:張言司組長(04-25661024 分機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