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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1 月 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3019441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活動目的:為結合理論與實務,提供師資生驗證及實踐教學理論經驗,在職教師精進教學知能。
三、旨揭競賽活動簡章及彙整表內容包括國語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英語領域教學研究中心、本土語言領域教學研究中心、社會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學研究中心、綜合活動與生活課程領域教學研究中心、特殊教育域教學研究中心、幼兒教育教學中心等 10 個領域競賽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