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會 104 年 2 月 24 日華服(104)字第 007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主辦單位:身心障礙服務推展協會,電話: 02-23037629/02-23055423 ; E-mail :srvheart@seed.net.tw。 四、其餘事項請詳閱簡章,隨文檢附簡章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