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2 月 11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4001664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說明會參加對象:
(一)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承辦業務主管薦派 1 名出席。
(二)各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國小輔導員各薦派 2 名(不限學習領域)。
(三)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之學校校長、主任、組長及教師可自由報名參加。
(四)各師資培育之大學教育學程教師,每校薦派 1 名出席。
(五)每場次 80 人,除薦派名額外,其餘自由報名參加,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六)參加本研習之教師,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研習時數 2.5 小時(全程參與者),於會後登錄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三、研習分北中南 3 區辦理,日期、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北區: 104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至 4 時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1 樓演講堂(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辦理,參加縣市為花蓮縣、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金門縣及連江縣等 10 縣市。
(二)中區: 104 年 3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至 4 時假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求真樓 4 樓 K401 會議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辦理,參加縣市為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等 5 縣市。
五、本案倘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評鑑與研究中心政策推廣組郭小瑛助理,電話: 02-77343655 ; Email : fullfive5@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