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會 104 年 3 月 2 日優教燮字第 0146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請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林盈然小姐,電話: 02-27324088 ; E-mail :cage.ntue@gmail.com。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相關資料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