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會 104 年 3 月 6 日腦麻字第 1040000072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林欣如(2831-7222 分機 210)。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活動簡章各 1 份,或至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網站(www.cplink.org.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