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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03-10 | 點閱數: 572

一、依據該會 104 年 3 月 6 日腦麻字第 1040000072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林欣如(2831-7222 分機 210)。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活動簡章各 1 份,或至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網站(www.cplink.org.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