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1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
字第 1030130622K 號函辦理。
二、活動目的:
(一)發展符合學校經營、環境及教師實際教學需求,可融入
學校教學及社區之健康促進推動策略及全方位內外組織
結盟健康促進方案。
(二)落實學校在推動健康促進時之行政推動及教學工作,並
與家長及社區建立連結,共同推動健康促進計畫。
(三)設計以生活技能為導向之健康議題課程教學模組,融入
家長參與與社區連結之教學策略,增進學生健康自主管
理與落實健康行為。
(四)彙整各健康議題優良之整合性健康促進方案,藉由觀摩
與分享,推廣達成各項成效指標之有效教育策略,提供
各校計畫執行之參考與運用。
三、獎勵方式:
(一)特優: 2 隊,每名嘉獎 2 次,禮券 5,000 元整。
(二)優等: 3 隊,每名嘉獎 1 次,禮券 3,000 元整。
(三)佳作: 5 隊,每名獎狀 1 張,禮券 2,000 元整。
(四)入選: 10 隊,禮券 1,000 元整。
(五)本案依據或比照「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
法(以下簡稱激勵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其
他工作表現優良且績效卓著」,於團體在新臺幣 1 萬元以
下、個人在 5 千元以下之額度辦理。
四、經審查得獎作品將比照「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
作給分審查要點」之第 7 點第 10 項規定:入選本市優異教
學技巧或創新教學設計前三名,每則給 0.1 分。市立學校每
件作品核予著作分數,並依報名人數均分之。
五、請於 104 年 5 月 22 日前將書面資料及光碟資料逕送至「桃園
市龜山區幸福國民小學」( 333 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 115 巷
20 號)。
六、本案聯絡人:幸福國小呂汶玲組長、簡妙娟主任,電話:
(03)3194072 分機 313 或 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