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午餐執秘 - 一般公告 | 2015-03-20 | 點閱數: 926

 檢送「104 年度食農‧食米養成教育推廣計畫-推動『食米學園』補助辦理原則」1 份,請有意願辦理之學校自行提出申請,並於 104 年 3 月 30 日前研提計畫書 1 式 8 份函送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俾利評選,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 104 年 3 月 16 日農糧北產字第 1041101508 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民眾認識在地糧食、積極消費在地米食,請結合國小教育課程推動食農教育,並由「地產地消、認識在地糧食」等課程,以達到教育紮根之功效。
三、旨揭研提之計畫書(含教案規劃內容),請各申請學校參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糧管理計畫研提與管理手冊」(如附件)之規定,並依手冊附件二-細部或單一計畫說明書格式撰寫。
四、本計畫該分署採一次評選(1 、 2 期作),將於申請期限後另函邀請轄內農業改良場、教育局等單位於 4 月 10 日前辦理公開評選,並請申請學校派員簡報。
五、有關本計畫相關事宜,請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林柏齡課員,電話: 03-332215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