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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3 月 16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40028255 號函辦理。
二、研討會相關訊息如下:
(一)對象:各藝術教育相關領域之教學工作者、研究人員、研究生與全國中小學藝文領域教師。
(二)時間: 104 年 3 月 20 日(五)9 時至 17 時 30 分。
(三)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綜合大樓 509 國際會議廳、師大美術系館。
(五)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8 小時。
三、本局同意出席教師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