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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5-04-17 | 點閱數: 466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 104 年度「輔導學校推動能源教育計畫
」暨莊敬國小 104 年 3 月 30 日莊小學字第 1040001815 號函辦
理。
二、本案為配合經濟部推動能源教育競賽,辦理國民小學能源
戲劇競賽市內初審遴選,通過市內初選者擇優報送參與全
國競賽複選與決選;經全國決選者參酌「桃園縣立各級學
校教職員獎懲要點」核予指導教師獎勵如下:
(一)第一名:記功 2 次。
(二)第二名:記功 1 次。
(三)第三名:嘉獎 2 次。
(四)第四名:嘉獎 1 次。
(五)第五名:獎狀 1 幀。
(六)第六名:獎狀 1 幀。
三、本案聯絡人:桃園市莊敬國小訓育組長郭滌祐老師,電話
:03-3020784 轉 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