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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3-05-14 | 點閱數: 760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2 年 5 月 9 日中市教特字第 1020032
202 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校有特教班減班疑慮名單如下:
(一)學前教育階段:東區樂業國小附設幼兒園。
(二)國小教育階段:大雅區大雅國小、東勢區石城國小、潭
子區頭家國小、北區健行國小、西區忠明國小、南屯區
南屯國小、大里區內新國小。
(三)國中教育階段:東勢區東勢國中、西屯區中山國中、西
屯區安和國中、太平區太平國中、沙鹿區沙鹿國中、清
水區清泉國中、龍井區龍津國中。
三、請貴校務必將相關資訊公告周知,並務必轉知 102 學年度
欲介聘至臺中市服務之特教教師審慎填選介聘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