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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15-04-22 | 點閱數: 441

主旨:訂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員工風紀異常狀況通報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七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員工風紀異常狀況通報作業要點」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