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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05-08 | 點閱數: 420

一、依據該校 104 年 5 月 6 日南大視訓字第 1040006720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陳可華小姐,電話: 06-2133111 分機 721 ;電子郵件:amyc@mail.nutn.edu.tw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旨皆實施計畫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