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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15-05-18 | 點閱數: 478

主旨:訂定「桃園市政府法令疑義會辦及諮詢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桃園市政府法令疑義會辦及諮詢原則」一份。
二、本府所屬各機關承辦案件如涉法令適用疑義者,請遵循旨揭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