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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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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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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6
一、依據 104 年度本市國民中小學推動創造力暨科學教育實施計畫暨 104 年 5 月 6 日第一次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為培養學生分析、驗證、判斷及發展問題解決等能力,特舉辦旨揭競賽。
三、本案參加對象、競賽時間與地點如下:
(一)參加對象:三至六年級學生,各年級分別競賽;中年級採自由報名參賽;惟高年級各校各年級務必派 1 隊(每隊限 3 人)參加,各校各年級至多 1 隊(每隊限 3 人)參加。
(二)競賽時間及地點: 104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3 時於南崁國小、新坡國小、平興國小及雙龍國小(詳如附件)等 4 校分區同時舉行。
五、本案競賽當日(6 月 10 日)指導(帶隊)教師同意在課務自理及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本案競賽各組取金牌獎、銀牌獎及銅牌獎各 1 隊,分別頒發獎盃及獎狀;金牌獎之指導老師核予嘉獎 2 次,銀牌獎核予嘉獎 1 次,銅牌獎核予獎狀 1 張;前揭教師倘非本府所屬公私立學校之教職員,一律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七、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南崁國小輔導處黃主任,聯絡電話:(03)3115578 轉 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