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會 104 年 5 月 18 日桃(104)閉協字第 047 號函辦理。
二、本案出席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曹湘怡社工,電話:(03)3386117 ;傳真:(03)3389383 ,電子信箱:kids.star@msa.hinet.net。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會來函及旨揭活動相關資料各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