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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師研習競賽 | 2015-05-30 | 點閱數: 496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04 年 5 月 22 日客會文字第 10400079712 號函辦理。

二、「104 年度客語能力認證數位化初級考試」將於 104 年 9 月 12 日、 9 月 20 日舉行,即日起至 7 月 15 日止受理報名;「104 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將於 11 月 22 日辦理,若貴校相關人員報考客語認證考試達 15 人以上,可依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規定,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認證相關研習班,該會將針對開班相關講師鐘點費、場地費、宣導費及雜支酌予補助;申請時須列報學員名冊(15 人以上),核銷時並檢附學員參加客語認證之准考證影本供查核,相關費用補助標準如下:
(一)講師鐘點費:每班以 36 節為原則,計算方式比照教育部課後照顧每節以新臺幣(以下同)400 元整為上限。
(二)場地費及宣導費:每班以 5,000 元為上限。
(三)雜支:以總經費 5%為上限。
三、依前開作業要點規定本案應於辦理活動前兩個月,提出申請;另本案對公、私立各級學校之補助,最高以補助百分之八十為原則,請於規劃開班時一併納入考量。
五、檢附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