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04 年 6 月 9 日臺教綜(五)字第 1040077984 號書函辦理。 |
二、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新聞稿指出,已將沙烏地阿拉伯、南韓首爾(含京畿 道)列為旅遊疫情建議第 2 級:警示( Alert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約旦、卡達、伊朗、阿曼、巴林等國及南韓(其他地區)列為第 1 級:注意 ( Watch )。並於本(104)年 6 月 5 日公布最新 MERS-CoV 指引,請本年 5 月 11 日後曾赴南韓及中東地區的民眾,依循「自 MERS 流行地區入境 旅客之檢疫處置流程」(附件 1)及「自 MERS 流行地區返國防疫處置流程」(附件 2),採自主健康管理(附件 3)或健康監測(附件 4)進行防疫措施: |
(一) | 曾前往中東地區或南韓首爾各級醫療院所,且回國後 14 天內出現發燒症狀者:請主動撥打 1922 免付費防疫專線,遵循防疫人員指示協助就醫。 |
(二) | 曾前往中東地區或南韓首爾各級醫療院所,但回國沒有出現不適症狀者:回國後應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早晚各量體溫一次。 |
(三) | 不符合上述條件,例如曾赴南韓首爾但未進入醫療院所,或曾赴南韓他地旅遊者:返國後如出現發燒症狀,應配戴外科口罩就醫,並主動告知醫護人員旅遊史、接觸史、活動史及居住史。 |
三、 | 請學校預為應變措施,相關防疫作為如下: |
(一) | 赴流行地區應做好防護措施,避免感染:暑假將至,且國際交流、旅遊頻仍,請學校向教職員工生宣 導,計劃前往流行地區者,建議可提前 2 至 4 週至國內 26 家旅遊醫學門診諮詢;旅遊期間應注意個人衛生、呼吸道防護及手部清潔,避免騎乘或接觸駱駝及勿生飲 駱駝等動物奶,非醫療必要避免前往醫療院所,以降低受感染可能性。 |
(二) | 確實掌握教職員工生參與境外流行地區學術、體育運動、姊妹校等各項交流及來自中東、南韓來臺交 流之外籍教職員工生(學位生、華語生、短期研修生及其他文教交流人士)人數、健康狀況及落實衛教宣導:請各校務必指派專責單位(國際事務、衛生保健或其他 單位)及專人負責,定時聯繫確認,掌握其健康狀況,並依說明一之指引辦理。 |
(三) | 加強衛生教育:檢送疾管署製作之 Q&A(附件 5),請運用家庭聯絡簿、各種會議、課程教學、跑馬燈、學校網站等加強宣導,並隨時參閱該署網站( http://www.cdc.gov.tw )。 |
(四) | 檢視並備妥防疫物資與資源:包括口罩、耳溫槍(預先校正備用)及其他(如酒精、環境消毒用品等),必要時實施消毒作業或協助護送就醫。 |
(五) | 預擬應變措施:包含成立防疫小組,預擬處理作業流程、學生宿舍應變措施、補課措施、消毒作業等,俾利因應疫情升高。 |
(六) | 隨時掌握疫情資訊及落實通報作業:如有相關問題,可聯絡當地衛生局、撥打 1922 或查詢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學校如有疫情,應進行校安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