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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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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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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
一、依據本市 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創造力暨科學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係透過科學競賽實作活動,結合環保、自然科學概念、啟迪創意等方式,讓學生藉由製作水動力火箭車,了解實驗變因的掌控,從實驗驗證科學概念並達成寓教於樂的目標。
(一)競賽時間與地點: 104 年 10 月 3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假大勇國小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及學生,分金「隼」組(36 班以上學校及私立小學)、金「鴿」組(13 至 35 班學校)、金「燕」組(12 班以下學校)三組競賽。
三、活動當日指導(帶隊)教師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獎勵方式:每組取第一名 1 隊頒發獎狀及禮券 3,000 元整,第二名 2 隊頒發獎狀及禮券 2,400 元整,第三名 3 隊頒發獎狀及禮券 1,800 元整;第一名之指導老師核予嘉獎 2 次,第二名核予嘉獎 1 次,第三名核頒獎狀 1 紙。
五、檢送旨揭計畫 1 份,倘有疑義請逕洽大勇國小教務處(03)3622017 轉 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