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原則及桃園市政府
教育局 104 年 1 月 12 日桃教衛字第 1040001834 號函辦理。
二、辦理研習內容如下:
(一)學校人員基本救命術指導員( BLSI )課程
1、學校護理人員及教職員工基本救命術指導員( BLSI )
初訓課程:
(1)參加人數及資格:每梯次 100 人,市內護理人員或
教師欲取得基本救命術指導員合格證書者。
(2)研習時間: 7 月 9 日(四)、 7 月 10 日(五)計 1 梯次。
(3)研習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小。
(4)研習時數:授課 16 小時。
(5)詳細計畫如附件 1 及 1-1 。
(二)護理人員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課程
1、學校護理人員初級救護技術員( EMT-1 )初訓課程:
(1)參加人數及資格:每梯次 80 人,市內護理人員欲取
得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者。
(2)研習時間: 7 月 13 日(一)至 7 月 17 日(五)計 1 梯
次。
(3)研習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小。
(4)研習時數:授課 40 小時。
(5)詳細計畫如附件 2 及 2-1 。
2、學校護理人員初級救護技術員( EMT-1)複訓課程:
(1)參加人數及資格:每梯次 80 人,已有 EMT-1初訓證
書且證書須於有效期限內,或欲更新知能之學校護
理人員。
(2)研習時間:(共計辦理 2 梯次,請勿重覆報名,擇一
梯報名即可)
甲、第一梯次: 7 月 6 日(一)。
乙、第二梯次: 7 月 7 日(二)。
(3)研習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小。
(4)研習時數:每梯次授課 8 小時。
(5)詳細計畫如附件 3 及 3-1 。
(6)請錄取人員攜帶 EMT-1 證書以利送交桃園市衛生局
蓋章展延。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小(桃園市八德區忠誠街
18 號,電話:03-3635206#311 )。
四、研習對象:如各研習課程所示。
五、報名方式: 6 月 12 日(五)起請逕上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
六、錄取人員於研習當日請穿著輕便服裝以利急救技術演練操
作;另為響應環保,請參加研習學員自備環保杯、環保筷
。
七、檢附研習課程計畫供參,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參與研習人員
公(差)假登記,並適用「桃園市立各級學校護理人員請
假代理人員僱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