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會 104 年 6 月 24 日腦麻字第 1040000214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鄭怡馨;電話:(02)2892-5689 分機 32 ;傳真:(02)2891-1389 ; Email :boccia.cpfamily@gmail.com。
四、隨文檢附協會來函及旨揭活動相關資料各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