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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忠資訊組 - 一般公告 | 2015-07-02 | 點閱數: 428

 一、本作業要點補助規定如下:

(一)補助對象:凡報名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含幼幼客語闖通關、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考試)並全程到考之就讀本市 19 歲以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學生。
(二)受理申請期限:自客家委員會每年辦理客語能力認證完竣日起 30 日內。
(三)補助原則:
1、報考幼幼客語闖通關認證者,每名補助 100 元資料處理費。
2、報考初級認證者,每名補助 150 元資料處理費。
3、報考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者,每名補助 200 元資料處理費。
二、檢送本補助作業要點 1 份,相關電子檔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ychakka.gov.tw)/首頁/下載區/表單下載/分類選擇「補助作業」項下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