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灣遊戲治療學會 104 年 7 月 10 日台遊字第 1040710002 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係該會為表揚對國內外遊戲治療專業發展具有卓越貢獻或研究、服務傑出表現之單位,特設置遊戲治療績優單位獎項,凡符合下列資格要件者,得依遴薦程序成為該獎項候選單位:
(一)基本資格:申請單位須具有完善遊戲治療設備,且實際推展運用遊戲治療進行諮商輔導實務工作滿五年。
(二)遴選要件:設置完善遊戲治療設備,在實務工作積極運用遊戲治療,且推廣遊戲治療專業。
三、凡符合績優單位獎項之資格要件者,於每年 8 月 31 日前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佐證資料,送該會秘書處辦理。
四、詳細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